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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集团有限公司2027年度“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0

按照工作安排,现就我公司2027年度“优秀管理人才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见《北京市2027年度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二、招聘职位和要求

见《北京市2027年度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等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见《北京市2027年度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报名人员可于2026年9月20日9:00至9月24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二)职业能力测试和笔试

1.职业能力测试(9月28日至10月11日)

各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开展职业能力测试,主要内容为职业性格、职业驱动力、职业认知能力等方面的测试。

2.笔试(10月12日至10月31日)

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方面的测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相关专业领域专家提出笔试命题,笔试于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集团公司官网(网址为:www.shougang.com.cn,下同)提前2个工作日发布公告(电话通知到考生本人)。

笔试完成后,各招聘单位按照客观公正原则组织做好阅卷工作,于2026年11月8日前完成。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百分制60分,笔试成绩于2026年11月11日前在集团公司官网予以公布。

(三)资格复审(11月12日至11月15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公布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并于11月12日至11月15日完成相关考生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采取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

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笔试成绩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和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以及学生证、选调生推荐表或“优培计划”人员推荐表、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或者校级一等及以上学生奖学金证书等相关材料。在京外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簿或户口卡原件。

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并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以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8: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不足8:1比例要求的,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并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并于2026年11月18日前在集团公司官网予以公布(电话通知到考生本人)。

(四)面试(12月13日前)

面试计划于2026年12月13日前完成,相关公告将于2026年11月25日前通过集团公司官网发布,内容包括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以及联系人等事项。

面试当天全体参加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进入候考场,未携带有效身份证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按考生自我介绍、面试官提问等环节进行。

(五)成绩构成及计算(12月25日前)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占2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面试和综合成绩于2026年12月25日前在首钢集团网站予以公布,由各招聘单位通知考生本人查看。

(六)体检、考察(2027年1月10日前)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于2027年1月10日前完成体检和考察工作。

考察内容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在精准识人上下更大功夫。要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到考生所在学校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通过与知情人了解情况、与人选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对党和群众的感情、理想信念、家国情怀等情况,全面掌握考察对象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留学回国人员的考察,通过查核本人人事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开展,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要按照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七)公示、签约和录用审批(2027年1月31日前)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集团公司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单位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选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招聘单位与拟录用人选签订三方协议;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完成应聘材料填报、考察、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工作。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视为主动放弃应聘。

2.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将取消聘用。

五、联系方式

首钢集团党委组织部      姜老师    010-88296936

首钢集团财务共享中心    贺老师    010-88293099

首钢集团战略发展研究院  崔老师    010-88295768

首钢地质勘查院          袁老师    010-68879740

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    宋老师    010-81477835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