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实在不能按照你们的意思,用“交待”或“自白”之类的字眼,作为这篇文字的标题。
身为一家小厂的推销员,我长年奔波在外。对扒窃之类的事情,眼见也亲身经历过不少,但大都如过眼烟云,时间一长也就忘得差不多了。却有两次,记忆犹新。
第一次是在五年前的夏天,那时我刚工作不久。我所乘坐的是一辆十多分钟就要停一站的慢车,周围的乘客更换频繁,我却一直要坐到这辆车的终点。进入夜间,车厢逐渐空旷起来,午夜时,我终于可以将包做枕躺下来睡觉了。临睡着前,我蹬掉了皮鞋,又脱下袜子放进鞋壳里。没想到天亮后我醒来时,却再也找不到我的鞋了,同时不见的还有我放在小桌上的一盒“555”烟和一个电子打火机。当时我盘腿坐在座位上,猜测这偷儿可能是铁路沿线一个老实巴交但日子清苦的农民,不得已才上车来“捡”点东西。三个小时后车到终点,我才意识到有麻烦。我穿着牛仔短裤、红T恤,像模像样地背着个旅行包拎着个公文箱,却只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光着双脚,很滑稽地躲在出站的人流中挪向出站口。那时我觉得很丢人,脸都红了,却偏偏又让一位警察给发现了。他把我叫住,在众人的围观中审查了半天,确定我不是流窜分子也不是神经有毛病之后,才被放行。出站后,饱尝尴尬的我,又不得不再去领受一番光着脚到商店买鞋的滋味。
而第二次当然就是这一次了——使我身陷囹圄的一次。
我是从邻县搭汽车来到你们这个火车站,想尽快赶回家的。我这个人有抽烟的嗜好,而现在的候车室又都在禁烟。离车进站的时间尚早,我就拖着包去了车站广场旁边的街心公园里。当我在树荫下的条椅上吞云吐雾时,就有个男人遛过来跟我搭茬聊天。坏就坏在我抽了他一支烟。我原本是挺警觉的,但这男人说他就在烟厂工作,这是他们厂新开发出来的产品,我无法抵挡他所讲的“新口味·新感觉”的诱惑。别说,这烟确实要比别的烟香一些,香得人双眼直迷糊,后来我就在懵懵懂懂中昏睡了一会儿。清醒过来时男人不在了,我的大包小包也不在了,摸摸身上,手机、钱包、工作证、身份证也不见了,连我的手表、戒指、金笔也都失踪了……
我这时又犯了一个错误,我应该先去找你们报案的,可是我没有。我那时太绝望,人一绝望脑子就有些不够用。我只是悲观地想:虽然身处电子通讯时代,但身无分文,我就无法与几千里之外我的家取得联系,也更回不去!我在街心公园呆坐到天黑,才确认我惟一的生机是去找一个和善的人,述说遭遇博得同情,让他借给我点钱,我好打个电话通知家人来“救”我。我这么想也就这么做了。我在候车室选择了一位独坐的很富态的胖先生,没想到我还没把话说完,胖子竟然就呵斥我“滚远点”。之后我又傻乎乎地找过许多人,或男或女或老或少,可就是没有一个肯借钱给我。午夜时分,我来到空旷旷的车站广场,仰面对着满天星辰问:难道我就这么困死在这里?这时候我看见有一个身影从远处走来,我就对自己说再试最后一次。我便对那身影喊:喂,你站住。我意识到我说得很不客气,但我那时不仅绝望还又失去了耐心,而且我还发现这个人也是个胖子,便不由得想起第一个胖子的蛮横,心里就有些忿忿然。身影停下后我凑到跟前:咳,我钱丢了,你能不能借给哥们儿几个?身影左右环顾,四下空无一人,我看见他的腿似乎有些抖。我催问:行不行?他连说:行,行。接着就从口袋中掏出几张递给我,而后转身就走。我觉得那背影像在逃。当我分辨出手中握着的竟是四张百元人民币时,心中不禁对这个心地善良的胖子充满感激,我觉得我必须再去找到他,记下他的姓名地址,回去后好把钱寄还给他再写一封大大的感谢信。我就向候车室走去,也就迎头碰上了你们,还有刚才给我钱的那个胖子。就这样,我被你们扣留了。在灯火明亮处,我才发现这个胖子竟然就是叫我“滚蛋”的那个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