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石景山区城管大队直属队在检查门前三包时,查获以经营灶具、抽油烟机等商品的个体商户非法私自灌装销售液化气,对12个液化气钢瓶、一个地秤,2条导气用的软管登记保存。
这个个体商户位于石景山区西黄村,其周围均有住户、商户。当执法人员进屋后,发现地上倾倒着50公斤和15公斤两个液化气钢瓶,并用一根软管连接,正在导气,此时店主嘴里还抽着烟。为了避免发生意外,执法人员及时进行了制止。在查询中,又发现了藏于床下、门后的液化气钢瓶4个。
小店面积不足20平米,一墙隔为两间,前为商店,后为吃住一体的卧室。两罐导气就在这个房间里进行,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开店的是外地来京人员,在此经营已有5年。据店主讲,液化气是从一个气站购进的,以每15公斤45元的价格出售,已干了一个星期。《北京市城市燃气管理办法》规定,城市燃气供应与使用中禁止擅自从事液化气灌装业务,违反规定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了1000元至3万元的罚款。
近日,当城管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这儿时,这个经营户为逃避查处,已人走屋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