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与改革开放” 故事征集活动的启事

发布时间:2018-06-04 08:36:07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根据北京市国资委党委宣传部《关于组织落实“北京市‘我与改革开放’故事征集活动”的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将开展“我与改革开放”故事征集活动。

一、故事征集主题及形式

本次故事征集活动主题为“我与改革开放”,分为文字征集和视频征集。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9月1日

三、选题方向

1.结合自身感受,讲述改革开放40周年,首钢或本单位在推进首都北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打造“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等方面发生标志性变化的故事,包括推进改革改制、实施搬迁调整、加快转型发展、推进国际化经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举办2008年奥运会和筹办2022年冬奥会重点工程建设、打造城市复兴新地标等方面的故事。

2.结合个人成长经历,讲述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发生的新变化。如个人成长成才的故事,家庭和谐兴旺的故事,生活工作环境变迁的故事,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物件变迁等方面的故事。

四、征集要求

故事征集要与正在开展的首钢建厂100周年纪念活动中的“我与首钢”征文活动结合起来进行。

1.内容要求

故事必须主题鲜明、观点正确、语言流畅、生动活泼。要具有真实性,一定是作者亲历、亲为、亲闻,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身边人的;要具有典型性,从职工日常生产、生活中的平凡小事中选取能够反映时代主题的素材,以小话题、小故事展现大主题、新时代;要具有导向性,传播主流价值观和正能量,让人感受真善美,从中获得启迪。

紧紧围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以凡人小事反映时代主题,以真实经历引发时代共鸣,充分展示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唱响改革创新、开放自信的时代强音。

2.格式要求

文字征集要求:

(1)字数不超过2000字,为原创作品,未公开发表过。

(2)题目可自拟,稿件以第一人称撰写。

(3)要求标题用华文中宋、二号字、加黑,正文用仿宋、三号字。

(4)实名投稿,并附联系方式(手机号码)、100字内个人简介。

视频征集要求:

(1)情节完整,真挚感人,观赏性强;

(2)时长不超过5分钟;

(3)作品系原创,严禁抄袭,文责自负;

(4)作品可为个人或团体创作,在征集截止日前完结;

(5)作品结尾附对作者文字简介画面(100字以内);

(6)作品系参与活动前未公开在相关平台展播,为活动开展后首次在网络展出;

(7)作品不得含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且导向正确。

3.投稿要求

稿件请报送:首钢新闻中心总编室,并注明“我与改革开放”字样。邮编100041,E-mail:sgrb@vip.sina.com,联系电话:8829333488293277。

五、参加全市评审

在广泛征集基础上,集团党委宣传部组织遴选一定数量的优秀稿件和视频作品报送至市国资委宣传工作处。市国资委宣传工作处遴选推荐作品参加北京市活动组委会组织的集中评审。全市将分别评出文字作品和视频作品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及优秀组织奖。

六、相关事项

凡参加征集的单位或个人,参评作品版权由北京市征集活动组委会和作者共同拥有,对于作品的改编和使用拥有共同权利。北京市征集活动组委会有权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新媒体、出版作品集等方式对优秀作品开展融媒体展示,提升作品的辐射力、影响力。


集团党委宣传部

2018年6月1日